主要職責
省自然資源廳貫徹執行黨中央關于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按規定權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規章,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標準規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范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組織指導全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相關制度、標準、規范。建立健全全省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省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 [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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