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批服務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0〕710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創優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舉措(2022版)的通知》(皖政辦秘〔2022〕13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持續做好我省特定區域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調查評估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特定區域是指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批準設立的各類園區、新區等。重要礦產資源是指由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負責出讓登記管理的礦種。
二、特定區域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調查評估工作由特定區域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管理機構”)自行或委托技術單位開展。
三、管理機構通過查詢了解特定區域范圍內礦產資源分布和礦業權設置等情況,并依據查詢結果確定下一步工作方式和程序。
經查詢,特定區域調查范圍內無查明礦產資源的(包括由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出具書面核實意見明確區域內查明重要礦產資源已采空或剩余資源量不具備開采價值的),不再開展區域評估工作,由市級(含廣德市、宿松縣,下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核后,經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抄報省自然資源廳,復核后在廳門戶網站進行公告。
經查詢,特定區域調查范圍內包含有查明重要礦產資源的,應按要求編制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區域調查評估報告并報送省礦產資源儲量評審中心評審(油氣和放射性礦產資源除外)。根據評審確定的壓覆結果經省自然資源廳審批后,確定為“不作壓覆”、“準予壓覆”或“不予壓覆”區域。
經調查評估僅壓覆非重要礦產資源的,由所在地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評審備案及審批。
四、特定區域評估成果文件可作為區域內單體項目報批的申請材料,不再對區域內的市場主體單獨提出評估要求。
五、擬新設或擬調整范圍的特定區域,應在批準前完成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調查評估工作。鼓勵各市縣對市縣級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開展區域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
六、特定區域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結果實行動態管理,區域內查明重要礦產資源情況發生變化的,由管理機構組織修改區域調查評估報告,并按程序報省自然資源廳審批。
七、各市、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主動服務,積極配合推進轄區內市縣級特定區域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調查評估工作,并于2022年底前完成。同時,應加強對調查評估工作的事中事后監管,督促指導被壓覆的礦業權人及時辦理礦業權范圍變更或礦業權注銷手續。
聯系人:劉佳,電話:0551-62553166。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