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優化營商環境,8月1日,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開展市縣級特定區域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調查評估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年底前完成全省特定區域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調查評估工作。
《通知》指出,特定區域是指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批準設立的各類園區、新區等。重要礦產資源是指由自然資源部及省自然資源廳負責出讓登記管理的礦種。特定區域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調查評估工作由特定區域管理機構自行或委托技術單位開展。管理機構通過查詢了解特定區域范圍內礦產資源分布和礦業權設置等情況,并依據查詢結果確定下一步工作方式和程序。
《通知》要求,經查詢,特定區域調查范圍內無查明重要礦產資源的(包括由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出具書面核實意見明確區域內查明重要礦產資源已采空或剩余資源量不具備開采價值的),不再開展區域評估工作。特定區域調查范圍內有查明重要礦產資源的,應按要求編制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區域調查評估報告并報送省礦產資源儲量評審中心評審。根據評審確定的壓覆結果經省自然資源廳審批后,確定為“不作壓覆”“準予壓覆”或“不予壓覆”區域。經調查評估僅壓覆非重要礦產資源的,由所在地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評審備案及審批。
《通知》明確,特定區域評估成果文件可作為區域內單體項目報批的申請材料,不再對區域內的市場主體單獨提出評估要求。擬新設或擬調整范圍的特定區域,應在批準前完成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調查評估工作。(作者:洪曙光 劉佳)